簡答:加密貨幣在香港合法嗎?
合法。香港沒有像內地一樣禁止加密貨幣,你可以自由買入、持有、轉帳及出售比特幣或其他代幣。香港加密貨幣監管的對象是「做生意的人」:交易平台要向證監會領牌,穩定幣發行人要向金管局領牌,所有經手你資產的專業機構都要遵守反洗錢規定。
這個設計有一個很實際的後果,但很多中文教學都略過不提。由於法例針對服務提供者,你在海外交易所開戶本身並不犯法;可是客戶資產分隔、冷錢包比例、保險安排、監管機構替你追查失蹤結餘——這些保障只存在於持牌範圍之內。下文會逐一拆解:2026年9月這條「持牌界線」劃在哪裏、哪些部分仍在立法、以及你怎樣在合法範圍內用最低成本買幣。
如果你只想知道今天有哪些平台持牌,可以直接看我們的香港持牌加密貨幣交易所比較;想了解背後的法律框架,請繼續讀下去。
邊個機構管乜嘢:證監會、金管局與其他部門
香港沒有單一的「加密貨幣監管局」,而是沿用傳統金融的分工:證券監管機構管交易場所,金管局管「似錢」的工具,海關和警方則負責現金與罪案。下表可以一眼看出,出了事應該向誰投訴。
| 機構 | 在加密貨幣方面的職責 | 法律依據 | 與你的關係 |
|---|---|---|---|
| 證監會 | 向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認可虛擬資產基金及ETF;監管提供虛擬資產交易的券商;公布可疑平台警示名單 | 第615章第5B部;《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 | 你用港元入金的交易平台;港交所上市的現貨ETF |
| 金管局 | 向法定貨幣穩定幣發行人發牌;監管銀行的虛擬資產服務及託管;推動數碼港元及 Ensemble 項目 | 《穩定幣條例》(第656章);《銀行業條例》 | 銀行轉帳到交易平台;滙豐及 Anchorpoint 的港元穩定幣 |
| 財庫局 | 制訂政策:2022年及2025年政策宣言、交易商/託管商/顧問/管理人制度諮詢 | 政策;草擬條例 | 預告下一步會怎樣改 |
| 香港海關 | 向金錢服務經營者(找換店、匯款公司)發牌;執行跨境現金申報 | 第615章第5部;第629章 | 兼營港元兌美元或人民幣的找換店;攜帶逾12萬港元現金出入境 |
| 聯合財富情報組及警務處 | 接收可疑交易報告;調查詐騙及洗錢(JPEX、傀儡戶口) | 《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第615章 | 報案、銀行戶口被凍結、防騙視伏器 |
有兩點值得特別留意。第一,對散戶而言最重要的是證監會,因為它決定哪些平台合法、哪些上了警示名單。第二,金管局的角色自2025年8月起急速擴大:它現在決定誰可以發行穩定幣,間接也決定哪些穩定幣可以賣給你。詳情可看我們另一篇香港穩定幣及金管局發牌指南。
香港加密貨幣法例核心:證監會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牌照
整個制度的骨幹,是2022年立法會對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加入的第5B部。它為「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設立牌照,實際上即是中心化交易所,並交由證監會發牌。法律界習慣叫 VASP,證監會文件則叫「虛擬資產交易平台」(VATP),對散戶而言兩者是同一回事。
- 2020年12月15日OSL 在舊有自願「選擇加入」制度下成為首間持牌平台,當時只可服務專業投資者。
- 2022年10月31日財庫局發表虛擬資產政策宣言,提出「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並承諾開放散戶。
- 2023年6月1日第615章第5B部及證監會平台指引生效,散戶在持牌平台交易正式合法化。
- 2024年2月29日已在港營運的平台如想以「當作已獲發牌」身份繼續經營,必須在此日前遞交申請。
- 2024年5月31日未有申請的平台須在此日前結束香港業務。OKX、Bybit(首次申請)、Gate、火幣香港等先後撤回申請。
- 2026年5月18日幣信(NewBX Limited)成為第13間持牌平台,是截至本文撰寫時名單上最新的一間。
無牌營運交易平台,或主動向香港公眾推廣海外平台,屬第53ZRD條下的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罰款500萬港元及監禁七年,罪行持續期間每日另加罰款10萬港元。這就是為甚麼大型海外交易所要麼申請、要麼撤出、要麼停止在港鐵站賣廣告。
根據證監會2026年5月29日更新的名單,共有13間平台持有牌照,由 OSL、HashKey Exchange 到較新的 Bullish、VDX 和幣信都有。另有6宗申請仍在審批,包括 Crypto.com;其中3間屬「當作已獲發牌」,即可在證監會作出決定前維持現有業務,但並非持牌,證監會亦明言這不代表認可。截至2026年9月底,我們未發現第14個牌照。開戶前請務必查閱證監會的最新名單,這是唯一權威來源。想知道牌照在日常使用上代表甚麼,可參考我們的 HashKey Exchange 評測及 OSL 評測。
證監會對散戶的保障措施
2023年6月開放散戶時,證監會加入了多重保障,令持牌平台的使用體驗更像證券行,而不是一般加密貨幣應用程式。開戶前,平台必須評估你對虛擬資產的認識(不合格要先提供培訓),評估你的風險承受能力,並為你設定個人持倉上限。散戶只可買賣「合資格大型虛擬資產」,即至少被兩個獨立指數供應商的兩個認可指數納入、並有一定往績的代幣。實際上就是比特幣、以太幣及少數主流幣,所以持牌平台的幣種清單看起來比海外平台短得多。
真正保護你資金的是託管規則:客戶資產由相聯實體以信託形式持有,原本規定98%客戶資產存放於冷錢包,平台亦要有保險或賠償安排。平台不可以用禮品誘使你交易;以往禁止聯屬莊家的規定,到2026年2月才在設立資訊屏障等條件下放寬。
部分規則其後刻意放寬。2025年11月,證監會取消向專業投資者銷售產品的12個月往績要求,並容許金管局持牌穩定幣在沒有該往績下向散戶提供。銀行和券商亦可把你接駁到同一批持牌平台:眾安銀行(ZA Bank)2024年11月經 HashKey 推出散戶比特幣及以太幣買賣;老虎等券商則以綜合帳戶形式運作,你只能以港元出入金;富途則已轉用自家持牌平台 PantherTrade,勝利證券亦經 HashKey 渠道處理轉幣,兩者都容許把幣提到自己的錢包。
想用信用卡而唔係銀行轉帳入金?
本地持牌平台多數只收轉數快及銀行轉帳。國際平台支援信用卡及 Apple Pay,但沒有證監會保障。
政策宣言2.0、LEAP 框架與 ASPIRe 路線圖
香港加密貨幣規則的變化,主要來自兩類文件:政府政策宣言定方向,證監會通函則決定平台下星期一實際可以做甚麼。
由2022年政策宣言到政策宣言2.0
2022年10月的政策宣言在金融科技周期間發表,當時香港急於扭轉「會跟隨內地禁幣」的印象。宣言承諾開放散戶、研究虛擬資產ETF、建立穩定幣框架,並試行代幣化綠色債券及數碼港元。這些承諾至今幾乎全部落實。
2025年6月26日發表的政策宣言2.0,把「虛擬資產」改稱「數字資產」,並以 LEAP 四字概括下一階段:L(法律及監管精簡化,為交易所、穩定幣發行人、交易商和託管商建立統一框架);E(擴展代幣化產品,恆常化發行代幣化政府綠色債券、釐清代幣化ETF的印花稅);A(推進應用場景,包括穩定幣發牌及執法合作);P(人才與夥伴合作)。第615章的法律定義仍然用「虛擬資產」,所以兩個名詞你都會見到。
ASPIRe 及2025至26年的具體改變
證監會2025年2月19日公布的 ASPIRe 路線圖,涵蓋准入、保障、產品、基建及聯繫五大支柱共12項措施。至今已變成具體規則的包括:
- 質押(2025年4月7日):持牌平台及證監會認可的虛擬資產基金可提供質押;至2026年初已有3隻虛擬資產ETF獲准質押。
- 共享訂單簿(2025年11月3日):持牌平台經證監會事先批准,可與海外聯屬交易所共用流動性。
- 保證金融資(2026年2月11日):券商可為現有證券孖展客戶提供虛擬資產交易融資,抵押品只限比特幣及以太幣,扣減率不少於60%。
- 永續合約(2026年2月11日):公布只限專業投資者的高層次框架,須設槓桿上限及強制平倉機制。
要留意,框架不等於產品。截至2026年9月30日,我們未能確認任何香港持牌平台已正式推出永續合約或共享訂單簿。至於富途在2026年6月取得首個融資批准的消息,目前只見於業界媒體,並非證監會公布。
香港加密貨幣反洗錢規則:你一定會遇到的部分
反洗錢法例是監管最「落地」的一環。根據第615章,每間持牌平台都要對客戶進行完整盡職審查:身份證或護照、住址證明,較大額或高風險帳戶更要解釋資金及財富來源,紀錄須保存五年。
旅行規則自2023年6月1日起生效:持牌平台處理8,000港元或以上的轉帳時,須傳送匯款人及收款人資料,並核實對方是誰。所以你提幣到自己的硬件錢包時,平台可能要求你證明地址屬於你;由不明海外交易所轉入的幣亦可能被暫扣。我們的香港加密貨幣出金教學有詳細講解如何避免卡關。
找換店及匯款公司另由海關以金錢服務經營者制度發牌,8,000港元或以上的非經常交易須做客戶盡職審查,無牌經營最高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攜帶超過12萬港元現金出入境——例如在找換店賣幣後收到的現鈔——須根據第629章向海關申報。
如果你收了陌生人 P2P 交易的轉數快款項後銀行戶口被凍結,你碰到的正是這套機制。我們的加密貨幣詐騙及戶口凍結指南講解了如何報案及警方能做甚麼。
找換店、比特幣ATM與即將立法的交易商及託管商制度
這是街頭層面最重要的監管空白。旺角、尖沙咀、上環一帶約200間實體加密貨幣找換店,以及全港的比特幣ATM,目前都沒有任何機構就加密貨幣買賣發牌。店舖只有在同時兌換或匯出法定貨幣時,才需要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純粹以現金買賣比特幣,暫時處於虛擬資產專門發牌制度之外。
情況即將改變。政府原本在2024年建議交由海關監管場外交易,其後改由證監會負責。財庫局與證監會在2025年6月至8月就虛擬資產交易及虛擬資產託管進行聯合諮詢,並於2025年12月24日發表總結。建議包括:交易規則參照證券第1類受規管活動、交易商繳足股本約500萬港元、託管商須在香港保管私鑰,最關鍵的是不設過渡期或「當作已獲發牌」安排。另一輪有關虛擬資產顧問及管理人的諮詢,已於2026年1月結束。
有一層規管其實已經生效:《穩定幣條例》2025年8月1日實施後,只有持牌人士可以向公眾要約法定貨幣穩定幣。部分找換店因此暫停 USDT 買賣,亦有店舖改為「私訊查詢」繼續交易。仍在營業的店舖及其法律風險,可參考我們的加密貨幣找換店名錄及場外交易(OTC)指南。上環永樂街一帶的找換店群,則收錄在中環及上環地區頁,那裏亦有多宗大額現金交易被搶的案例。
JPEX 事件:監管機構學到甚麼,你又應該學到甚麼
JPEX 是發牌制度變得「有牙」的原因。這個平台從未在香港持牌,但在2023年鋪天蓋地:網紅影片、港鐵廣告,還有實體找換店櫃枱代售其代幣。它聲稱持有美國、加拿大、澳洲及杜拜的牌照。證監會在2023年9月13日公開發出警告,數日之內平台便凍結提款。
警方統計受害人超過2,700名,涉及損失逾16億港元。截至2026年3月,共26人被起訴,包括多名網紅,控罪由串謀詐騙到首宗根據第615章「以欺詐手段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的檢控都有,另有三名疑犯被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
至今仍然適用的教訓:平台的宣傳、寫字樓或名人代言,都不能證明甚麼。唯一的測試,是它的法律實體是否在證監會持牌名單上,以及你正在使用的網站是否真的屬於它。證監會警示名單近月出現大量冒充 HashKey、DFX Labs 及 EX.IO 的相似網域,所以請自行輸入網址,不要點擊廣告連結。
個人投資者:甚麼是合法的?
綜合以上,以下是2026年9月香港加密貨幣法例對一般市民的實際影響。
自行保管加密貨幣(例如放在自己的錢包)合法,亦不受規管。在持牌平台交易是監管機構推薦的途徑:有資產分隔、冷錢包及投訴渠道,代價是幣種較少、要用銀行轉帳入金。透過證券戶口買比特幣、以太幣或 Solana 現貨ETF是另一個全面受規管的選擇,詳見我們的港交所加密貨幣ETF指南。
使用海外平台對你而言不犯法,但你已離開香港的保障網。如果決定這樣做,應揀選在其他地區有真正牌照的公司並細閱條款。以 CEX.IO 為例,它2013年在倫敦成立,在美國 FinCEN 註冊為金錢服務業務,持有直布羅陀分佈式帳本技術牌照,並在西班牙及立陶宛完成虛擬資產服務商登記;香港用戶與其國際實體簽約。它並非證監會持牌,證監會推薦的仍是本地持牌平台。
挖礦合法,亦無專門牌照,但以香港電費計,對大多數人只是興趣而非生意。以加密貨幣付款或收取工資同樣合法,但不會令加密貨幣變成法定貨幣,而收入始終是收入:何時要交利得稅或薪俸稅,可參考我們的香港加密貨幣稅務指南。
準備好買第一次幣?
由小額開始、保留交易紀錄,並親自核實平台的牌照狀態。
五分鐘開始 2013 年成立 · 支援信用卡及 Apple Pay · 於美國、直布羅陀及西班牙註冊規則仍會不斷變化。交易商及託管商條例、港元穩定幣開放予散戶、以及2027年1月起實施的加密資產申報框架(CARF),都會改變本頁的細節。我們每月重新核對證監會及金管局的名冊,頁首日期就是最後核對的時間。
常見問題
加密貨幣喺香港係咪合法?
合法。個人在香港買賣、持有及轉帳加密貨幣都沒有違法。受規管的是提供服務的一方:為香港投資者營運交易平台,須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第5B部向證監會領牌;向散戶發售法定貨幣穩定幣,則只限金管局持牌發行人的產品。
比特幣喺香港合法嗎?可以用嚟買嘢嗎?
比特幣在香港可以合法持有、買賣及收付,但它不是法定貨幣,商戶沒有義務接受。散戶可以在13間證監會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買入,也可以經有虛擬資產牌照升級的券商或銀行買,或者在港交所買2024年4月上市的比特幣現貨ETF。
香港會唔會好似內地咁禁止加密貨幣?
香港實行獨立的金融制度,內地2021年的禁令不適用。香港選擇發牌而非禁止:2023年6月1日起散戶可在持牌平台交易,政府2022年及2025年兩份政策宣言都明言要發展受規管的數字資產市場。現時沒有任何跡象顯示會轉向全面禁止。
喺香港用幣安、Bybit、OKX 犯法嗎?
個人使用海外交易所本身不是刑事罪行。第615章針對的是營運者:無牌營運交易平台,或主動向香港公眾推廣海外平台,最高可判罰款500萬港元及監禁七年。對用家來說,真正的代價是冇保障——平台凍結提款或倒閉,證監會無法替你追討。
香港加密貨幣找換店需要牌照嗎?
現階段加密貨幣買賣本身未有專門牌照。找換店若同時兌換或匯出法定貨幣,才需要海關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政府計劃在2026年內提交虛擬資產交易商條例草案,由證監會發牌,而且不設過渡期,屆時無牌店舖須即時停業。
喺香港挖礦合法嗎?
香港法律沒有禁止加密貨幣挖礦,也沒有專門的挖礦牌照。不過本地電費及租金高昂,大規模挖礦很難有利可圖。若以有組織、牟利的方式持續挖礦,稅務局會按《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第39號》視之為業務,所得利潤有機會要繳利得稅。
資料來源及延伸閱讀
- 證監會 —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 · 2026年5月29日更新
- 證監會 — 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 · 2023年6月
- 證監會 — ASPIRe 監管路線圖 · 2025年2月19日
- 政府新聞公報 — 《發展數字資產政策宣言2.0》 · 2025年6月26日
- 政府新聞公報 — 有關香港虛擬資產發展的政策宣言 · 2022年10月31日
- 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 — 數字資產發展文件 · 2026年5月28日
- 財庫局 — 虛擬資產交易及託管服務諮詢總結 · 2025年12月24日
- 香港海關 — 金錢服務經營者 · 2026年9月查閱
- 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 · 現行版本
- 香港電台 — JPEX 案再有10人被控 · 2026年3月26日
看清規則,再揀路線
本地持牌平台有證監會保障;國際平台可用信用卡入金、幣種較多。兩者各有取捨,想清楚才落手。
2013 年成立 · 支援信用卡及 Apple Pay · 於美國、直布羅陀及西班牙註冊 · 點解揀佢?